福州人注意!
共享单车监管有新规定!
自5月1日起试行!
市民停放共享单车。晚报记者 叶诚摄
5月1日起,福州对共享单车用户停放行为试行积分制管理。今后,存在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被实施联合限制措施。
积分制自5月1日起试行
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区域及对象为
在福州鼓楼区、台江区、
晋安区(平原六街镇)、仓山区、
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
高新区及大学城范围内
骑行的共享单车用户
工作人员将共享单车整齐摆放在停车框内。晚报记者 叶诚摄
积分制管理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每个骑行用户积分周期原始分为10分。连续六个积分周期无扣分的共享单车活跃用户,由共享单车企业奖励一张随机品牌的骑行年卡;连续三个积分周期无扣分的,奖励一张骑行月卡。
市城管委市容处有关人士介绍,积分制试行期间以提醒为主,正式实施后开始联合限制。此项措施与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管理并行,除了巩固已有明显改善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更重要的是消除共享单车乱停放带来的安全隐患。
例如,有两类违规行为只要发生一次,将一次性被扣10分,至少7天没共享单车可骑,包括以下这些情形: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实施区域的机动车道上(包括机动车道入口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的隔离带);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实施区域的过街地下通道(天桥)、过江大桥上、隧道内。
共享单车“电子围栏”上线,规范有序停车。冯雪珠摄
在一个积分周期内
被扣完10分的共享单车用户
将被联合限制
并根据连续被联合限制的情况
7个至30个自然日
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
也就是说,
在福州无共享单车可骑
市民骑行共享单车。晚报记者 叶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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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