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色彩规划实施指引发布

近日,《福州市城市色彩规划实施导则》印发实施,确定福州中心城区建筑主色调为“暖白亮灰”,以“清新山水,古雅榕城”为建筑色彩主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派江吻海、山水相依,城中古迹密布、饱含古韵,遍植榕树、满城覆绿。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深厚的人文底蕴、清新的生态环境是福州重要的资源禀赋与城市特质,也是确定城市总体色彩定位的重要因素。

立足福州历史文化与自然环境特征,导则提出“清新山水,古雅榕城”的城市建筑色彩主题,引导形成自然山水与人文建筑相互映衬,温润雅致、清新宜人的城市总体色彩印象。

从福州传统建筑色彩、城市自然环境、都市气候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导则确定福州中心城区建筑主色调为“暖白亮灰”。“暖白”意为“温暖雅致的白色”,“亮灰”意为“明亮轻快的灰度色彩”,总体调淡城市主色调,增加无彩色系及部分高明度、低艳度色系。

“我们注重延续文脉,吸纳‘白墙黛瓦’的传统建筑色彩,注重融合山水,与‘三山一水、满城榕绿’的自然环境相汇,注重映衬天色,与‘福州蓝’的气候环境相互辉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导则形成建筑色彩37个推荐色谱,明确建筑色彩参数控制区间,满足参数范围内的色彩皆可使用。在管控总体色彩方向的基础上,给予建筑色彩应用更多的灵活空间。

导则从建筑单体配色、建筑群体配色、环境协调、材质及建筑功能等方面提出六条建筑色彩应用通则,包括建筑单体配色参数使用规则,不同体量及高度的建筑群体配色方案,山、水、古城边的建筑色彩协调规则,常用材质的色彩控制说明,居住、商业、公共设施等不同功能建筑色彩使用规则等。

根据不同地段在文化、景观、区位、功能等方面的特征及重要性差异,导则将福州市中心城区划分为十个色彩分区,并制定分区图则,对建筑色彩进行引导和管理。

导则还提出了建筑色彩管理完善机制。业主单位在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对照导则要求填写“建筑色彩使用情况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逐步把导则中的相关色彩管控要求纳入建筑工程智慧审图系统,进一步实现建筑色彩审查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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