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布若干地块管理规定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月12日讯 据福州新闻网报道 近日,福州市一批地块控规获市政府批复,并正式公布。

其中,位于晋安区金鸡山南部片区,塔头路南侧、二化新村西侧的F-06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面积约0.88公顷,容积率不超过2.1、建筑限高70米;F-10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面积约6.3公顷,容积率不超过1.2、建筑限高24米。

位于福马路南侧、连江中路东侧、凤坂河西侧、前屿西路北侧的A-24地块为商住综合用地,面积约2.7公顷,容积率不超过3.0,建筑限高100米;A-25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2.5公顷,容积率不超过2.8,建筑限高100米;A-31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约2.8公顷,容积率不超过2.8,建筑限高100米。

位于仓山区帝封江组团,北临三环路、南至环岛路、西临尚保路的J-25地块,面积约1.69公顷,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为2.0,建筑限高36米。(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