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7月1日起
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待遇将提高
具体如何?
一起来看看吧
一、
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首次起付线保持不变,年内多次住院的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调整为逐次递减240元,二乙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
二、
提高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新规调整前:
三、
提高福州市职工医保DRG收付费和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其中:福州市职工医保DRG收付费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73%,退休人员78%;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新规调整前:
最后来看一个例子!
职工小王在某三甲医疗机构住院,为本年度第二次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是30000元。
医保报销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调整前:
(30000-600)×85%=24990元
调整后:
(30000-560)×87%=25612.8元
同样的费用,政策调整后医保报销费用将增加:
25612.8-24990=622.8元。
转自: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 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