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治疗!福州7月1日起实施

好消息!

7月1日起

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待遇将提高

具体如何?

一起来看看吧

一、

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首次起付线保持不变,年内多次住院的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调整为逐次递减240元,二乙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

二、

‍提高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新规调整前:

三、

提高福州市职工医保DRG收付费和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其中:福州市职工医保DRG收付费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73%,退休人员78%;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新规调整前:

最后来看一个例子!

职工小王在某三甲医疗机构住院,为本年度第二次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是30000元。

医保报销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调整前:

(30000-600)×85%=24990元

调整后:

(30000-560)×87%=25612.8元

同样的费用,政策调整后医保报销费用将增加:

25612.8-24990=622.8元。

转自: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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