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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
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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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
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随着清明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密集,疫情传播风险倍增。3月23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鉴于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我区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活动,丧事从简办理,倡导简约祭扫,严控上山祭扫。
具体内容——
01
暂停清明现场祭扫
即日起,我区全面暂停辖区内公墓(陵园)、生命公园、骨灰楼堂、宗教场所等骨灰安放场所的祭扫活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不组织、不接待祭扫纪念活动。
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02
丧事从简办理
疫情管控期间,全面暂停开展守灵、遗体告别等各类公祭聚集性祭扫活动,殡仪馆每个火化场次随行家属控制在15人以内,车辆控制在1部(不含殡仪车);禁止家属乘坐殡仪车,禁止乐队入馆。
家属进入殡仪馆的,必须出示福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扫描殡仪馆单位二维码、测温,外来车辆需在大门处消毒后方可进入。
违反入馆规定的予以劝返,并将通报给有关乡镇(街道)。
03
严控上山祭扫
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控祭扫人员上山祭扫,依托进山卡口对群众开展疫情防控、移风易俗、墓地整治、防火安全教育等宣传,并对前来祭扫的人员进行劝返。禁止在祠堂、祖厝、民俗场所等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
04
倡导简约祭扫
全区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生命公园等殡葬服务机构,指派工作人员统一代为开展集体祭扫献花。
倡导市民采取网上祭扫和居家追思等形式表达缅怀之情。网上祭祀方式如下:3月26日起登录“长乐新闻网”(www.clnews.com.cn)和“文明长乐”“长乐区殡葬所”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祭祀。
福清市
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随着清明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密集,疫情传播风险倍增。3月2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即日起,我市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活动,严禁上山祭扫,倡导开展网络祭扫。
具体内容——
1
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即日起,我市全面暂停所有公墓陵园(含小南洋公墓及其他坟墓安置区)、骨灰楼(堂)、生命公园、宗教场所、农村传统墓葬区及其他散葬坟墓等场所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各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生命公园等殡葬服务机构将组织开展一次集体代为祭扫活动。
2
严禁人员上山祭扫
全市范围内禁止人员上山祭扫。各镇街、村(社区)、农场将强化管控,在上山路口设立疫情防控、防火宣传服务站,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
3
倡导网络祭祀
清明将至,为确保群众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市民政局倡导公众采取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安全文明方式寄托哀思。网上祭祀方式如下:登录福州市殡葬协会开设的“清明纪念网”或福清市生命公园网站(www.fqssmgy.com)开展网络祭祀。
闽侯县
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传统节日清明佳节即将到来,鉴于目前闽侯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闽侯县全面暂停现场祭扫活动,严禁上山祭扫,倡导开展网络祭扫。
即日起,全面暂停全县所有公墓(含搬迁集中墓葬区)、骨灰楼(堂、塔)、生命公园、宗教场所、农村传统墓葬区及其他散葬坟墓等场所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各公墓、骨灰楼(堂、塔)、生命公园等殡仪服务机构将开展一次集中“代客祭扫”服务。
即日起,殡仪馆继续暂停遗体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每场丧事活动准入人数为20人,车辆限制在2部(一部中巴、一部小车,不含殡仪馆专用车辆)。
所有公墓(含搬迁集中墓葬区)、骨灰楼(堂、塔)、生命公园、寺庙等场所要严控前来办理丧葬事宜的人员数量(在骨灰楼内停留的人数不超过3个)。
3
严控人员上山祭扫
全县范围内禁止人员上山祭扫。持续巩固违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做到“五不准”:即不准除草、砍伐绿植;不准翻土、破坏覆土;不准翻修、硬化土墓;不准毁林占地、新建坟墓;不准燃放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对重新裸露的坟墓一律按新建坟墓处置,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4
倡导网络祭扫
群众可依托福州市殡葬协会建设开通的网络祭祀平台,采取“云祭扫”的方式缅怀先人,也可以登入福州市“清明纪念”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祭祀。
综合:最美长乐、壹福清、遇见闽侯
来源: 福州晚报